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全力抗疫情助企业促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总体方案》,进一步为台湾同胞特别是基层民众、青年群体到大陆就业创业提供支持,国务院台办、商务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3月16日联合印发实施《关于做好台湾居民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地区申请设立个体工商户工作的通知》。全文如下:
2月25日,上海市台办会同相关金融部门举办了“台商大讲堂——金融政策咨询暨产业对接专场活动”。根据台胞台企在活动现场提出的金融政策及服务需求,我们将陆续推送相关金融政策及金融机构便利化举措指引。敬请关注!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发展改革委制订的《2022年上海市扩大有效投资稳定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市发展改革委制订的《2022年上海市扩大有效投资稳定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1月11日
为规范本市市筹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申请审核工作,根据《上海市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沪房规范〔2021〕5号),结合市筹公共租赁住房工作实际,市房管局发布修改后的《市筹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申请审核实施办法》,包括申请条件、受理等细则。本办法自2021年7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详情↓《市筹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申请审核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依据)为规范
上海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浦东开发开放掀开了我国改革开放向纵深推进的崭新篇章。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浦东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发展成就,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提供了最鲜活的现实明证,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最生动的实践写照。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为支持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引领带动上海&l
国务院台办、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水利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供销总社17日联合出台《关于支持台湾同胞台资企业在大陆农业林业领域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农林22条措施”),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农林22条措施”秉持“两岸一家亲”理念,围绕台胞台企在农业林业领域发展涉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落细落实《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和《关于进一步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5号《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已由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0年4月1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4月10日起施行。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的通知 国办发〔2018〕8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已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2018年8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市政府台办、市发展改革委制订的《关于促进沪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重要思想,率先同台湾同胞分享大陆发展的机遇,逐步为台湾同胞在大陆学习、创业、就业、生活提供与大陆同胞同等的待遇。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28号 《上海市台湾同胞投资权益保护规定》已由上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5年9月24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全力抗疫情助企业促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总体方案》,进一步为台湾同胞特别是基层民众、青年群体到大陆就业创业提供支持,国务院台办、商务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3月16日联合印发实施《关于做好台湾居民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地区申请设立个体工商户工作的通知》。全文如下:
2月25日,上海市台办会同相关金融部门举办了“台商大讲堂——金融政策咨询暨产业对接专场活动”。根据台胞台企在活动现场提出的金融政策及服务需求,我们将陆续推送相关金融政策及金融机构便利化举措指引。敬请关注!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发展改革委制订的《2022年上海市扩大有效投资稳定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市发展改革委制订的《2022年上海市扩大有效投资稳定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1月11日
为规范本市市筹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申请审核工作,根据《上海市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沪房规范〔2021〕5号),结合市筹公共租赁住房工作实际,市房管局发布修改后的《市筹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申请审核实施办法》,包括申请条件、受理等细则。本办法自2021年7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详情↓《市筹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申请审核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依据)为规范
上海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浦东开发开放掀开了我国改革开放向纵深推进的崭新篇章。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浦东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发展成就,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提供了最鲜活的现实明证,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最生动的实践写照。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为支持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引领带动上海&l
国务院台办、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水利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供销总社17日联合出台《关于支持台湾同胞台资企业在大陆农业林业领域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农林22条措施”),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农林22条措施”秉持“两岸一家亲”理念,围绕台胞台企在农业林业领域发展涉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落细落实《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和《关于进一步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5号《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已由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0年4月1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4月10日起施行。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的通知 国办发〔2018〕8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已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2018年8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市政府台办、市发展改革委制订的《关于促进沪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重要思想,率先同台湾同胞分享大陆发展的机遇,逐步为台湾同胞在大陆学习、创业、就业、生活提供与大陆同胞同等的待遇。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28号 《上海市台湾同胞投资权益保护规定》已由上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5年9月24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