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联合报》和《经济日报》等台媒消息,民进党当局以所谓防范「大陆窃取、挖角台关键技术或人才」为由,24日在台立法院机构「内政委员会」,审查所谓「国安法」、「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主要条文,新增「经济间谍罪」和「核心关键技术营业秘密之域外使用罪」,违者最高可处12年有期徒刑,并处最高1亿元新台币罚金等。对此,有岛内网友质疑,「良禽择木而栖,怎么民众连选择工作的自由都没有了吗?」
台湾「联合新闻网」报导截图
据报导,民进党「立委」张宏陆24日在台立法机构「内政委员会」以「防堵大陆窃取、挖角台湾关键技术或人才」为由,主持审查台「行政院」提出的「国安法」与「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其中「国安法」新增所谓「经济间谍罪」,规定任何人不得为「外国、陆港澳(大陆、香港和澳门地区)、境外敌对势力」或「其所设立或实质控制的各类组织、机构、团体或其派遣之人」,侵害台湾「核心关键技术营业秘密」。
报导称,相关草案还新增所谓「核心关键技术营业秘密之域外使用罪」,规定任何人不得意图在「境外、陆港澳」使用台湾「核心关键技术的营业秘密」,以维护所谓「国安」与产业竞争力云云。
此外,报导提到,违反「经济间谍罪」可处5至12年有期徒刑,并处以500万至1亿元新台币的罚金;另外,「核心关键技术营业秘密之域外使用罪」,违者可处3至10年有期徒刑、得并科500万至5000万元新台币罚金。上述两罪的「未遂犯」也可进行处罚。
对于民进党当局的此番操作,有岛内网友质疑,「挖高科技人才会有罪?到对岸追求高薪合情合理,同行之间互相推荐介绍高薪工作, 这样是不会有问题的」。↓
也有网友讽刺,「利用修法防止人才外流?笑话!」「台湾人不允许领高薪,查到一律重罚!」↓
还有人直言,「谋职、跳槽、求高薪,改善生活,现在也能和『国安』扯上关系? 大陆来挖人违法,那西方企业来挖人,(就)没事?……(民进党当局)意识形态挂帅,双标过头」。↓
另有网友吐槽,「真好笑!猎头公司被定义成特务机关的意思吗?良禽择木而栖,怎么民众连选择工作的自由都没有了吗?」「 工作自由都要剥夺」。↓
综合《联合报》和《经济日报》等台媒消息,民进党当局以所谓防范「大陆窃取、挖角台关键技术或人才」为由,24日在台立法院机构「内政委员会」,审查所谓「国安法」、「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主要条文,新增「经济间谍罪」和「核心关键技术营业秘密之域外使用罪」,违者最高可处12年有期徒刑,并处最高1亿元新台币罚金等。对此,有岛内网友质疑,「良禽择木而栖,怎么民众连选择工作的自由都没有了吗?」
台湾「联合新闻网」报导截图
据报导,民进党「立委」张宏陆24日在台立法机构「内政委员会」以「防堵大陆窃取、挖角台湾关键技术或人才」为由,主持审查台「行政院」提出的「国安法」与「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其中「国安法」新增所谓「经济间谍罪」,规定任何人不得为「外国、陆港澳(大陆、香港和澳门地区)、境外敌对势力」或「其所设立或实质控制的各类组织、机构、团体或其派遣之人」,侵害台湾「核心关键技术营业秘密」。
报导称,相关草案还新增所谓「核心关键技术营业秘密之域外使用罪」,规定任何人不得意图在「境外、陆港澳」使用台湾「核心关键技术的营业秘密」,以维护所谓「国安」与产业竞争力云云。
此外,报导提到,违反「经济间谍罪」可处5至12年有期徒刑,并处以500万至1亿元新台币的罚金;另外,「核心关键技术营业秘密之域外使用罪」,违者可处3至10年有期徒刑、得并科500万至5000万元新台币罚金。上述两罪的「未遂犯」也可进行处罚。
对于民进党当局的此番操作,有岛内网友质疑,「挖高科技人才会有罪?到对岸追求高薪合情合理,同行之间互相推荐介绍高薪工作, 这样是不会有问题的」。↓
也有网友讽刺,「利用修法防止人才外流?笑话!」「台湾人不允许领高薪,查到一律重罚!」↓
还有人直言,「谋职、跳槽、求高薪,改善生活,现在也能和『国安』扯上关系? 大陆来挖人违法,那西方企业来挖人,(就)没事?……(民进党当局)意识形态挂帅,双标过头」。↓
另有网友吐槽,「真好笑!猎头公司被定义成特务机关的意思吗?良禽择木而栖,怎么民众连选择工作的自由都没有了吗?」「 工作自由都要剥夺」。↓